办公通知

关于开展“共产党员献爱心”活动的通知

2015-06-18    点击:

清组通[2015]11号

各单位党委、直属党总支:

“共产党员献爱心”捐献活动是首都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体现党的先进性,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、展示北京精神的特色活动。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,现将我校“共产党员献爱心”捐献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。

一、捐献时间和方式

1.集中捐献时间安排在6月18日~7月1日。

2.捐献活动由各单位党委、直属党总支负责组织,可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捐献活动。

3.捐献采取自愿的原则,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自愿参加。以现金形式捐献,不限捐献数额。

4. 学校在集中捐款结束后,将全部捐款直接上交市慈善协会。

5.个人也可以直接到市慈善协会捐款(联系方式见附件1)。

二、捐款使用

捐款主要用于慈善医疗救助项目,应急救助项目,资助远郊区县乡镇敬老院、儿童福利机构进行设施改造,“爱心成就未来”助学项目,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等(见附件2)。

特别说明:2012年我校数学系一同学因患病向北京市慈善协会申请到15万元帮扶金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请各单位党委、直属党总支认真组织好捐献活动。向全体党员通报2014年全市“共产党员献爱心”捐献活动的基本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(附件2),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捐献活动的积极性。

2.请各单位做好捐献的收缴和登记工作,准确填写“共产党员献爱心”捐款汇总表(附件3)。

3.请各单位党办在7月1日前将捐献现金交学校财务处,并将汇总表和交款收据交党委组织部,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(zzbzzk@tsinghua.edu.cn)。

党委组织部

2015年6月18日